桃猿求售未在1年前告知聯盟 7年前共識竟未條文化
興農牛在2012年球季結束後無預警宣布轉賣,當時中華職棒聯盟常務理事開會決議修改規
章,若有球隊有意轉賣,須在1年前告知聯盟,但義大犀牛在2016年季中又宣布要賣,經
查聯盟規章,7年前常務理事會的共識竟未條文化,使得Lamigo桃猿又在今年上半季結束
後宣布要賣。
早在興農牛事件後,聯盟就有意球隊轉賣條文化,但事隔多年,至今只有共識,聯盟規章
仍未增列條文,中職秘書長馮勝賢說:「這部份我還要再去了解一下,但這是球團的困難
點,現階段怎麼協助球團是最重要的。」
馮勝賢表示,桃猿今已正式告知聯盟,會長(吳志揚)也已收到相關訊息,近日內他們會跟
會長討論,並跟桃猿董事長劉保佑見面,看聯盟有何可以協助的地方,至於桃猿領隊劉玠
廷表示他們是中小企業,已經無法負荷職棒經營的龐大開銷,對於新的買家,聯盟是否希
望是大企業進駐?針對這點,馮勝賢說:「桃猿會開始陸續跟有興趣的企業接觸,最後會
準備資料,一切都要經由常務理事會做決定。」
先前聯盟有意追加的球隊轉賣規章條文,是在黃鎮台擔任中職會長時所提出,大方向如下
:
1.若球團考慮進行轉讓,須於1年前告知聯盟,由會長轉告常務理事
2.當球團確定進行轉讓,統一由聯盟發言,而非球團各自對外發言
3.球團洽談轉賣過程,須讓聯盟知悉,聯盟視需要對外統一發言
4.轉賣過程如有必要,聯盟可藉由常務理事會議,決議以何種方式協助或處理
不過當時黃鎮台也曾表示,「提前1年告知轉賣」是初步原則,執行上可能會有困難,期
限還會再修正,沒想到案子一擱置就是7年。
(羅惠齡/台北報導)
https://tw.sports.appledaily.com/realtime/20190703/1594090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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興農牛在2012年球季結束後無預警宣布轉賣,當時中華職棒聯盟常務理事開會決議修改規
章,若有球隊有意轉賣,須在1年前告知聯盟,但義大犀牛在2016年季中又宣布要賣,經
查聯盟規章,7年前常務理事會的共識竟未條文化,使得Lamigo桃猿又在今年上半季結束
後宣布要賣。
早在興農牛事件後,聯盟就有意球隊轉賣條文化,但事隔多年,至今只有共識,聯盟規章
仍未增列條文,中職秘書長馮勝賢說:「這部份我還要再去了解一下,但這是球團的困難
點,現階段怎麼協助球團是最重要的。」
馮勝賢表示,桃猿今已正式告知聯盟,會長(吳志揚)也已收到相關訊息,近日內他們會跟
會長討論,並跟桃猿董事長劉保佑見面,看聯盟有何可以協助的地方,至於桃猿領隊劉玠
廷表示他們是中小企業,已經無法負荷職棒經營的龐大開銷,對於新的買家,聯盟是否希
望是大企業進駐?針對這點,馮勝賢說:「桃猿會開始陸續跟有興趣的企業接觸,最後會
準備資料,一切都要經由常務理事會做決定。」
先前聯盟有意追加的球隊轉賣規章條文,是在黃鎮台擔任中職會長時所提出,大方向如下
:
1.若球團考慮進行轉讓,須於1年前告知聯盟,由會長轉告常務理事
2.當球團確定進行轉讓,統一由聯盟發言,而非球團各自對外發言
3.球團洽談轉賣過程,須讓聯盟知悉,聯盟視需要對外統一發言
4.轉賣過程如有必要,聯盟可藉由常務理事會議,決議以何種方式協助或處理
不過當時黃鎮台也曾表示,「提前1年告知轉賣」是初步原則,執行上可能會有困難,期
限還會再修正,沒想到案子一擱置就是7年。
(羅惠齡/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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